12月11日下午5:30,城管执法局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、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副职、各乡镇(街道办事处)执法所长70余人,集中学习《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。学习内容围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、市容管理、环境卫生管理、执法保障和监督等展开。《条例》结合实际行政执法工作,如临时性经营区域的设立、对未及时完成户外广告设置的处罚、夜间施工作业的时间规定等,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,进行了更加细化的要求。通过学习,提升了工作人员对《条例》的理解与运用,为以后更好的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,奠定了基础。